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宏锡2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的需要,现增设2018年1月12日为本基金的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受理基金申购和赎回。
此次临时开放日后,基金开放日仍按基金合同原先的约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