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按照我司管理的“宏锡若水量化CTA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基金分红的前提下,我司决定以2024年10月21日为分红基准日,2024年10月21日为除权日进行红利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和红利转投资。本基金收益分配对象为注册登记系统确认的全体投资者。
作为本基金产品的管理人,未来我们仍将勤勉尽责、仔细谨慎地进行相关研究和投资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特此公告!
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