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宏锡商品期货指数增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代码SAEF12,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之一通知托管人,调低或取消份额锁定期天数(若有)。
为了更好地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司研究决定拟对本基金的锁定期、开放日规则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本基金原锁定期为:180天。
变更为:无锁定期
上述变更自2024年07月17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 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