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我司管理的“宏锡量化CTA29号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现为更好地委托人提供投资服务,我司拟根据产品合同的投资经理变更程序的约定通过公告形式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特向委托人告知相关变更事宜。产品合同条款中“投资经理简历”修改为:
本基金的投资经理:刘锡斌、陈迪强。
刘锡斌,中山大学研究生硕士,金融专业方向。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委会主席与总经理,主要负责基金公司的量化CTA策略研究和风险管理,具有10年以上的量化CTA策略研究、交易和风控经验,熟悉国内外趋势跟踪策略与多种量化CTA模型,并擅于运用计算机科技对历史交易数据进行分析统计与策略模型构建。
陈迪强,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基金经理。拥有10年的期货、证券从业经历,主要负责策略研究、组合、投研方面的工作。
上述变更生效日为2025年03月27日。
本次投资经理变更允许赎回的开放日为2025年3月26日,不同意变更的基金委托人可以在该开放日申请全部赎回。
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