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宏锡量化CTA8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本基金”)由我司【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成立。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已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关于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的公告》,《运作指引》施行前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符合《运作指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自本指引施行之日起给予24个月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仍不符合前述条款要求的,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合同到期后进行清算。
基于以上规定,管理人拟进行整改并修改基金合同。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通过公告变更形式进行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如份额持有人不同意本次变更的,我司承诺于本公告发布后及2026年7月31日前设置的固定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如有)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如设置临时开放日的,将至少在临时开放日前二个交易日通知。
本公告发布后,如投资者新增申购本基金的,视为已知悉并同意本公告内容。如有新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我司承诺确保其充分知悉并同意本公告的事项,并提供包含上述合同变更内容的基金合同或其他签署文件,确保投资者有效签署。
特此公告。
【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2日
方案一整改函-【广东宏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5月20日】.pdf